正式教师编制!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招聘教师32名

海口美兰区教育局 2023-08-07 08:32:19

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省内设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在完成省外设点校园招聘工作后,利用剩余岗位32个(详见表格),在省内设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022和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师范类专业的优秀毕业生32名,录用到区属公办中小学校任教,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为做好省内设点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通过校园公开招聘,录用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严格把关、阳光操作”的工作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和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和定向免培生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省内设点校园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32名(见下表)。招聘岗位为2023年省外设点校园招聘空缺的剩余岗位,具体详见《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省内设点校园公开招聘学科及岗位数量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不明确的以学校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为依据),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

5.具有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美兰区2023年省内设点校园招聘学科及岗位数量表》;

7.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1年12月以前及2023年9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失信被执行人;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3.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有关报考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毕业)。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 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大学六级英语等级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五、招聘方式

美兰区2023年省内设点校园招聘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省内设点校园招聘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收优秀教育人才补充区属中小学教师队伍。

六、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省内设点校园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综合排名、依次选岗、体检考察、聘用公示、办理入编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美兰区省内设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 mlqzf.haikou.gov.cn)发布。公告时间7天,即2023年8月5日—8月1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00—8月13日17:00,共7天。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网站报名,逾期自误。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要认真了解招聘工作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时准确提交报名条材料进行报名。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3.报名网址:

(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5498)

4.网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26968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美兰区2023年省内设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一号公告》,网报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023年美兰区校园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按学科划分岗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4)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其他报名需准备上传的材料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至附件(附件大小不能超过2M);

(6)需要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延长至资格复审时提供);

④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就读学科专业证明;

⑤毕业生就读专业学业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函)、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就读证明为据);

⑥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⑦笔试不弃考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如因特殊情况弃考,需提供相关证明。非特殊情况弃考者,三年内不能参加美兰区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7)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8)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考生网报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3年8月13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13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8月13日17:00准时关闭。

2.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初审结果。

3. 打印准考证。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

(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5498)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公布初审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统一发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按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历史、中小学政治、中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等10个学科组织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按笔试学科分10个组进行结构化面试。

3.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工作公告为主。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工作公告。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3)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A.《美兰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选定报考学科后自行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式2份);

B.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C.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提供毕业证明及就读专业学业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就读学科相关证明)、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各类相关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A.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B.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C.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注: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委托)。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及办理解聘手续。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学科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请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依次选岗

入围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选岗,确定入编学校。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完成后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组织体检

1.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

3.体检结果将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政审考察

1.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

(2)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材料一份(加盖院系公章)及个人学习总结(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

(3)毕业相关报到材料或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协议同时终止。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公示

1.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按学科招聘数量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入编

1.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区委、区政府核准后办理有关入编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予以解聘,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美兰区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如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调离本区,不得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违者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一年实发工资计算,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特殊情况者(如随军调动等)经教育部门审定后可免赔违约金。

七、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招录教师的参加工作时间和工资计发时间均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时间为准。

(三)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享受我区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年的年末发放。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如当年服务满十个月,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 mlqzf.haikou.gov.cn.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电话:区教育局0898-65321276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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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招有聘丨正式教师编制!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招聘教师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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