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药品

海拔新闻 2023-07-17 21:55:0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公布4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其中1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由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经营。

据国家药监局介绍,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碳酸钙D3颗粒等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1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海南省,具体为: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麝香镇痛膏(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标示药品生产企业: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批号:20221003,规格:7厘米×10厘米)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黏附力测定。

据悉,黏附力测定用于测定贴膏剂等贴于皮肤后与皮肤表面黏附力的大小,结果可反映其抵抗持久性外力所引起变形或断裂的能力。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此外,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责任编辑:肖 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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