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生收取报告册工本费和试卷复印费,文昌市第五小学被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17日,记者了解到,因向学生收取报告册工本费和试卷复印费,近期,文昌市第五小学被罚款5395元。
据介绍,根据学生家长投诉,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文昌市第五小学进行教育收费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2017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文昌市第五小学向在校就读一年级学生收取《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报告册收费5元/册,用于记录学生在校的各项表现情况。后来,文昌市第五小学得知该项收费不合规,从2022年秋季起已不再向一年级学生收取该项费用。2022年12月15日,文昌市第五小学主动向二至六年级在校生退还《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费用,退款学生人数1001人,每人5元,合计5005元。
此外,2021-2022学年度,文昌市第五小学三年级(1)班班主任向39名学生收取语文试卷复印费,每人10元,合计390元。2023年2月14日,文昌市第五小学主动向学生退还语文试卷复印费,退款金额380元(一名家长拒绝领取10元退款)。
2023年6月23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文昌市第五小学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文昌市第五小学限期3日内将多收价款退还给学生家长。文昌市第五小学已通知学生家长领取试卷复印费,但是学生家长拒绝领取退款,导致10元试卷复印费无法清退,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没收。
据悉,我省自2005年春季学期起免除中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免除杂费减少的收入由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因此,文昌市第五小学采购的《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费用和复印试卷费用应当由学校纳入义务教育经费由财政保障。文昌市第五小学向学生收取报告册工本费和试卷复印费的行为,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文昌市第五小学向学生收取的5395元多收价款为违法所得。
7月4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文昌市第五小学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文昌市第五小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元、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5395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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