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公司被罚,事关电梯安全

海拔新闻 2023-07-12 10:09:0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12日,记者了解到,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未如实填写维保记录、维保人员代签字……近日,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上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被罚款合计9万元。

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7万元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月27日对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一案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电梯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显示,使用单位: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登记证编号:电15琼H0011(12);下次检验日期:2022-12。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由海南亿高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后因合同到期于2023年3月2日与奥立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1月份至2023年2月份电梯日常维保记录。

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在电梯检验有效期内申报定期检验致使超期后的电梯仍照常使用,截至调查时,上述电梯超期使用了2个多月。2月6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于3月22日下达《关于责令改正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电梯违法行为的通告》,要求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电梯依法申请定期检验,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拒绝配合,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电话联系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到场配合电梯年检事宜,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未接电话,未按规定申请电梯年检。

据悉,针对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未年检的电梯,并于7月3日依法给予万宁正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如实填写维保记录、维保人员代签字海南上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被罚

3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路11-1号昌茂水木清华小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小区的电梯维保记录不真实等问题。

调查结果指出,海南上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承担的维保的1号楼1#、1号楼2#、7号楼26#电梯的第三方对讲系统、光幕存在故障,未能正常工作,但海南上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场填写的电梯半月维护保养项目表显示上述3台电梯工作正常、功能有效;部分电梯维保记录的签名“黄某平、植某”笔迹为一个人所写,海南上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维保人员黄某平在执法人员调查时承认系黄某平、植某对昌茂水木清华小区电梯维保后,填写记录时黄某平顺带将对方的名字签上,存在未如实填写维保记录、维保人员代签字行为。

据悉,海南上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南上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于7月6日对海南上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4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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