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海燕:勤于实践勇担当 为民服务扬正气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孙鑫 摄影报道)傅海燕自1993年大学毕业到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忘我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不畏艰辛,从无怨言,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主动地担负起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责任,积极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工作近30年,傅海燕参与审理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共计5000多件,自己审结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2000多件。近5年来,她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执行异议案件近800件,结案率为100%。为了保证办案质量,她努力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坚持更新审判业务知识结构,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撰写各类调研文章。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公正裁判,她总是孜孜不倦地学习积累相关学科新知识。曾多次被评为海口市优秀共产党员、海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等殊荣和嘉奖。
虽然自己工作量大、时间紧,可每当年轻同志遇到问题向她请教时,她总是非常热情地为年轻法官答疑解难,耐心地向他们传授自己的审判技巧和审判经验,通过手把手的传帮带,增强年轻法官独立处理案件的能力,确保了案件的审判质量。
在办案过程中,为了定纷止争和案结事了,她热情耐心、善待当事人,常为当事人着想,消除他们因不理解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抵触情绪,认真针对诉辩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充分的说理、释明。她深知保持社会的稳定,是人民法官的重要职责。
在审理一起退休女工陈某梅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解决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最终调解解决了劳动者多年因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使其无法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补偿问题。在审理女职工维权等劳动争议案件中,她总是对用人单位进行耐心的释明及法治宣传,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为女职工争取更多经济补偿金。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认真针对诉辩双方争议的法律问题进行充分的说理、释明,严格界定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及义务,准确地适用法律,最终作出了公正而严谨的判决结果及高质量的裁判文书;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534余户坡博坡项片区被征收人不服龙华区政府关于坡博坡项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行政强制拆除提起行政诉讼的集团诉讼案中,通过她多次主持调解,其中百余户居民与政府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并申请撤诉,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其他无法协调的也已在审限内成功审结。在办案中,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行政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对行政案件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强制拆迁案件的审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审理案件中,公正严谨,敢于担当是她一贯作风。面对复杂疑难和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她总能主动挑起重担,排除困难,尽力做到案结事了。对其承办的每一宗案件都做到认真细致,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到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后,她坚持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各区、镇街、村(居)和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情况,摸清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认真听取基层工作建议和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在省政法委的指导和带领下,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进做法,以海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改革和深入推进全市小区“议事堂”建设为抓手,全面参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和平安创建等工作。
在推进海南自贸港核心区高质量发展中,她坚守法治初心,努力拼搏,敢于担当,为海口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以自己的行动展现了政法干警的奉献精神和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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