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报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东方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广毅不正确履职造成扶贫资金损失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时任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副主任李广毅套取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94万元,用于支付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按规定接待、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复合肥等费用。此外,李广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李广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东方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动物疫控中心副主任邱红辉在项目建设中谋取私利问题。
2021年期间,邱红辉利用担任东方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动物疫控中心副主任、大田镇大田村驻村第一书记职务便利,为个体商人在承揽科技扶贫养鸡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0.888万元。此外,邱红辉将该科技扶贫养鸡项目售鸡款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并在已领取相应驻村补助情况下,仍违规从中领取个人劳务费、燃油费、餐饮费、差旅费等共计1.24万元。2022年12月,邱红辉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东方市三家镇人民政府综治办原主任杜其宾侵占村集体财产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期间,杜其宾利用担任三家镇红草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与符某腾(群众)勾结,由符某腾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承包红草村813亩集体林地,将地上的471余亩林木砍伐出售,并以高价将该地转租给私营企业30年,共同非法侵占村集体财产共计585万余元。2022年12月,杜其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标题:东方:通报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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