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熊文颖 摄影报道)6月27日,记者从《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填补了三亚市在文明行为立法方面的空白,将对公民文明素养的提高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产生持久而积极的影响。
据了解,《条例》有三大亮点特色。一是体现战略定位,锚定三亚“努力当好转型发展示范,高水平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和自由贸易港科创高地”的定位,将市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六个三亚”建设目标写进了文明行为规范的总体要求。
二是突出地方特色,通过开展“立法齐参与”活动和立法协商、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我市推进城市发展和治理进程中需要强调的文明行为规范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是务求切实可行,将三亚市市域治理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立法加以固化,对建立帮扶礼遇机制、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整治工作机制等进行了规定。
三亚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主任李蔓华表示,未来将通过强化宣传、促进习惯养成、完善清单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来推动《条例》施行。
三亚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将开展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投放,通过多样形式开展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还将会同执法部门开展系列的整治行动,针对公共场所、公共秩序、生态环境、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不文明行为以部门执法推进市民守法,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除此之外,三亚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将制定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将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列入清单,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清单内容。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建立日常检查制度,确保工作实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对不履行管理职责及日常检查的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整改,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符 坚】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