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海南一人被判6个月罚1000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齐银凤 赵赛)“我已经认识到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对自己毁坏林木的行为感到很后悔,通过刚刚法官的释明和教育,我愿意花钱购买碳汇来补偿森林资源生态功能的损失。”一名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滥伐林木罪的被告人在法庭上说道。
这是一起发生在海南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鹦哥岭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资源案件,被告人邓某是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友谊村的村民,为了种植槟榔获得经济收益,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种植的橡胶林木18.8786立方米。邓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规定,涉嫌犯滥伐林木罪。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院长郑兰清为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指派合议庭成员前往友谊村查看案发现场,发现邓某已在原地积极补植补种,一定程度上修复了生态环境。考虑到案发地点位于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鹦哥岭自然保护区内,且林木类违法犯罪具有易发性、高发性等特点,合议庭决定奔赴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位于鹦哥岭山脚下的黎苗共居的小村庄,开在村民身边去。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2023年6月19日下午,随着一声法槌敲响,海南二中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友谊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现场邀请护林员、森林公安以及当地村民共计40余人旁听庭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违反森林法律规定,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根据其犯罪情节,以及自首、认罪认罚、补植复绿、缴纳罚金等认罪悔罪表现,海南二中院依法当庭宣判,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邓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当庭主动缴纳罚金,并自愿出资1000元认购10吨碳汇量,这是海南省首例修复生态后自愿认购碳汇用以弥补森林资源功能性损失的案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友谊村的父老乡亲住在鹦哥岭脚下,住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里,更有一份责任来保护山清水秀的美好生态。如果友谊村没有这么好的生态环境,哪里有我们在脱贫攻坚之后向着美好生活继续前进的基础,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金饭碗,也是海南建设自贸港最大的本钱。”宣判活动结束后,秉承着能动司法的理念,郑兰清向被告人及旁听人员以案释法,就地开展了生态保护普法宣传,用心用情讲述生态法治“雨林故事”,引导村民要以本案为戒,严守法律底线,珍惜和保护自然资源,让生态文明理念根植村民心间,守护好热带雨林赐予的宝贵财富。
“通过旁听庭审和法官们的普法讲解,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随意砍树绝不是补种就能了事,还要承担法律后果。作为保护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的一份子,我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和村民们积极宣传生态保护知识,告诉他们只有守住绿水青山,才能真正守住金山银山。希望这样的普法活动可以经常开展!”从小生活在友谊村的护林员陈云对此感触颇深。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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