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保亭一宾馆被罚2万元
自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以来,保亭县公安局对全县宾旅馆以及酒吧、KTV、网吧等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近日,保亭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家未按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宾馆。经调查核实,该宾馆存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未落实“五必须”规定的情况。最终,保亭县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对涉事宾馆处2万元人民币罚款、对宾馆直接责任人处2千元罚款的处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护苗”行动工作部署,强化宾旅馆业对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落实“五必须”规定要求,2023年5月31日,保亭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召集辖区宾旅馆业负责人召开未成年“护苗”行动专项会议,通报保亭县某旅馆违反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的违法案例及相关处罚情况,让参会的宾旅馆业负责人清楚地认识到接待未成年人落实“五必须”规定的重要性,有效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防护墙。
保亭警方提醒:旅馆业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切实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
(一)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二)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三)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四)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五)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原标题:”护苗”行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保亭一宾馆被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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