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开始征收

海拔新闻 2023-06-12 17:41:4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郑塞雯)6月12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遵循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省工信厅依法对在本省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据悉,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范围包括经省工信厅批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均应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凡未办理设台手续的单位,请及时到省工信厅办理设台手续,并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对拒不办理设台手续、不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设台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省工信厅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通知,各设台单位收到缴费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缴费。各设台单位需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纳完毕。逾期不缴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联系电话:0898-65397016。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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