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防水材料,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口被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2日,记者了解到,因在海口和风·家园住宅项目施工中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防水材料,近日,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03250元。
据介绍,2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美灵四路的和风·家园住宅项目2号地块工地进行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放的产品名称为ARC-701聚合物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共315卷,标注的制造商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商为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鉴定,上述产品系假冒产品,非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调查结果指出,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和风·家园住宅项目2号地块项目地下车库顶板防水分包工程。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称上述假冒产品是向李某治购买,每卷单价220元,共计350卷,已支付货款总金额77000元,运费2000元。由于李某治经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多方无法取得联系,且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货合同及付款凭证,该分局无法认定李某治为供货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侵权商品属于销售侵犯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发现车库顶板现场有施工的350平米的防水卷材非正规东方雨虹产品后,已主动铲除侵权材料,并采用东方雨虹合格产品重新施工。经整改过后于2023年2月28日经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风·家园住宅项目部验收合格。
据悉,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防水材料,6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责令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产品“ARC-701聚合物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315卷,罚款10325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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