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警方公布2023年第一批“两卡”惩戒人员名单
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定安县公安局强力推进“断卡”行动,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第一批惩戒人员名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电话卡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海南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琼通信联〔2020〕10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今年以来涉“两卡”的115名人员做出如下惩戒:
一、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止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止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5年内暂停其网上支付类所有业务、5年内不得开立账户。
二、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的失信用户,四大基础运营商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三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广大市民朋友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切勿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如发现买卖“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附:2023年第一批“两卡”惩戒人员名单
(原标题:定安警方公布2023年第一批“两卡”惩戒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曾 钰】
【内容审核:吴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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