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4人被三亚交警处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张海哲 姚凯)近日,三亚交警查获4起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4位驾驶人分别被三亚交警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6月3日2时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执勤队员在迎宾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琼BW6**8车牌小型汽车,驾驶人冯某刚(男,41岁)经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交警执勤队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经抽血检验,驾驶人冯某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琼BD56**4车牌小型汽车,驾驶人刑某卫(男,32岁)经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交警执勤队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经抽血检验,驾驶人刑某卫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
6月4日0时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执勤队员在榆亚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鄂R06**7牌小型汽车,驾驶人孙某易(男,32岁)经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2mg/100ml;沪DL1**5牌小型汽车,驾驶人冯某云(男,34岁)经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5mg/100ml。
驾驶人孙某易、冯某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冯某刚、刑某卫醉酒驾驶机动车,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孙某易、冯某云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对冯某刚、刑某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刘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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