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获刑!海南一中院开庭审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在2023年5月22日第23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并作出依法判决。
据了解,2015年8月某日,被告人冯某、徐某法到文昌市某镇某村委会某村砍伐了一株沉香树而后出售得款3000元。经鉴定,被盗挖树木的树种属于瑞香科的土沉香,土沉香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告人冯某于2021年5月25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徐某法于同年6月17日自动投案。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土沉香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不得随意采伐、毁坏。被告人冯某、徐某法无视国家森林法规,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株,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和5000元。
据介绍,该案的审理及判决,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切实筑牢生态环保司法屏障、护佑多样生物的坚定决心和积极行动。海南一中院环资庭坚持把生态多样性保护作为环资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高度重视多样生物保护。
自2018年以来,共计审理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案件584件,判令生态破坏者承担修复费用6403530.64元,补植复绿58942株,罚金12534760元,没收违法所得56571996元,复垦土地181.6亩,增殖放流1381543尾。
此外,2023年3月,海南一中院环资庭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王某滥伐林木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系全省首例适用林业碳汇替代修复生态案件,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贯彻“双碳”目标的具体实践。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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