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治理十类网络乱象!海口网信办开展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网信海口 2023-05-18 17: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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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网上损害企业品牌形象,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中共海口市委网信办决定,即日起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以下十类网络乱象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

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

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

9.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10.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举报方式

发送举报邮件至海口网信办举报邮箱:wangluojubao@haikou.gov.cn

营造清朗营商网络环境,离不开广大网民的参与支持,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问题线索。涉及以上内容的举报一经核实,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网信办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严禁恶意举报和垃圾信息,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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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黎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