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医保政策推广宣传系列活动美兰区专场隆重举行
5月9日,由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主办的2023年海口市医保政策推广宣传系列活动美兰区专场启动仪式,在美兰区龙舌坡农贸市场前隆重举行,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李婷、美兰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黄旭晴等领导共同启动了主题为“医保在手,健康相守”的本次活动,并与现场观众一起进行答题互动,让医保惠民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据悉,这也是继秀英区专场、琼山区专场和龙华区专场之后,正式启动的第四个区的专场活动。
据了解,1月10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四部门修订印发了《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修订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也于2月1日开始实施,这些政策的出台让海口市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参保及就医时享受到更便利、更优惠的医保待遇。
为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围绕重大改革、惠民政策,及时跟进宣传,阐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思路,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惠民政策,有效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的满意度。2023年海口市医保政策推广宣传活动4月3日正式启动后,先后在海口市四个区主要镇、街道开展多场系列线下活动,预计覆盖群体达150多万人。在活动开展期间,活动单位还深入到海口市各镇街及村庄社区等主要路段位置悬挂宣传条幅,政策宣传车深入到海口市各镇街及村庄、社区进行政策宣传,还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开展多场线下医保政策推广宣传活动,让医保惠民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5月9日上午,在启动仪式现场,医保宣传志愿者们一边为广大市民派发医保政策宣传册资料,一边耐心地为大家讲解最新的医保相关政策和知识,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幻魔术、歌曲演唱等精彩的节目陆续上演,吸引了许多市民观看。同时,活动现场还开展了”医保政策宣传”“急救微课堂互动”“现场答题互动”等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参与互动的群众,可领取到防疫包、雨伞、保温杯等免费礼品。
据了解,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缴费一次,集中征缴期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是今年度缴费,次年度享受。
在活动现场,不少市民询问,市民到医院生孩子到底能够报销多少?对此,黄旭晴说,《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琼医保规〔2023〕1号)规定,参保人员因生育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比例予以支付。其中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与生育有关的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等。目前,海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分担比例分别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支付2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支付35%。
还有不少市民咨询医保个人账户到底该如何管理和使用?对此,李婷说,按照相关规定,医保个人账户不能自由支取和使用,可用于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应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以及缴纳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现划入标准为: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标准为本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月划入标准为本人退休次月起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60元、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72元。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的,每减少一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降低3%。此外要温馨提示广大市民的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前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退休后按上述退休人员规定标准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供稿)
【责任编辑:王井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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