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这4名“醉猫”上黑榜

海拔新闻 2023-05-09 17:28:2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5月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获悉,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海口公安交警深入整治酒驾并根据相关法规,对部分酒驾、醉驾人员进行曝光。据了解,此次曝光的“醉猫”共有4人,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在以身犯险,触碰法律底线,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安全文明行驶。

姓名:韩某

车牌号:琼A58R99

吹气值:83mg/100ml

身份证:2302081986****0814

姓名:黄某仕

车牌号:琼A211K9

吹气值:119mg/100ml

吹气值:4600271994****6015

姓名:杨某

车牌:琼AF99798

吹气值:31mg/100ml

身份证:4600041990****6054

姓名:吉某

车牌:琼A0789F

吹气值:77mg/100ml

身份证:4600361994****321X

【责任编辑:王井爱】

【内容审核:林思冰】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