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政策解读来啦!

海拔新闻 2023-04-28 17:07:5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琼府〔2023〕15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4月28日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我省老年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缓解老年贫困、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创造了有利条件。截至2022年底,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36.4万人,其中领取待遇83.7万人,基金累计结余143亿元。

随着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也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一是待遇水平偏低,与较好保障基本生活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待遇水平增长较慢,离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三是个人缴费水平较低,参保居民缴费积极性有待提高。

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报请省政府印发了新的《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法》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基本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主线,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

二、《办法》在提高待遇水平上的新举措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机制。《办法》中的待遇调整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础养老金定额调整和倾斜调整。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挂钩调整。从2023年起,对上年度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参保居民调整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幅度按照近三年基金年平均收益率确定,从每年1月1日起执行。

《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协调配合,统筹考虑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幅度和频率,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项目和框架同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保持一致,有利于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三、《办法》在缴费补贴政策方面的新变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吸引力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强化缴费激励,鼓励长期缴费、连续缴费,提高个人账户存储额,推动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办法》在缴费补贴政策方面,实行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年缴费200元的,缴费补贴标准为40元;年缴费300至900元的,缴费每增加100元,补贴增加10元;年缴费1000至6000元的,缴费每增加1000元,补贴增加20元;年缴费6000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000元,补贴增加30元,最高补到320元。《办法》适度提高了缴费补贴标准,有利于引导城乡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

四、《办法》在提高丧葬补助金标准方面的新政策

2020年,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琼人社规〔2020〕2号),建立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制度。具体标准为:中央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12倍,死亡后遗体火化的,发放标准提高至36倍。目前中央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98元,12倍即1176元,36倍即3528元。《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丧葬补助金标准,由中央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2倍提高到24倍,即2352元。同时,为推动殡葬改革,将火化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由中央基础养老金的36倍提高到60倍,即5880元。今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会随着中央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而同步提高。

五、《办法》在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方面的新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每位参保居民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缴费资助及利息组成。在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方面,之前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由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益计算后确定。当根据基金各项收益计算出的实际收益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时,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最低记账利率。

为了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让广大参保居民更加放心,《办法》规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根据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收益确定,如果低于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则按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实际收益率小于最低记账利率时,由统筹准备金补齐差额,以此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

六、《办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方面的新措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之一。2017年起,我们按相关规定为困难群体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2022年,全省共为21.2万困难人员代缴4275.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帮扶力度,明确由市县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保费,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体的缴费压力,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吴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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