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能报销多少?速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4月3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已过,没有参保缴费的市民现在仍可继续补缴,但报销比例会有所降低。据悉,在6月30日前补缴,缴费标准仍然是350元。如在6月30日后补缴,则需要缴纳960元(含财政补助部分)。
在哪些医院可以进行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
答: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以报销,市民可以在“海南医保”小程序中,首页下滑至“便民服务”,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即可搜索和查询。
所有门诊费用都可以报销吗?
答:不是,首先需要是合规费用才能进入报销范围,也就是在医保目录内的费用。然后,合规费用中,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进入报销。
目前年度起付标准的规定是,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元、二级医疗机构5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合并计算。注意起付线是一个自然年度内累积计算的。
比如,在某乡镇的一级医院门诊看感冒,如果医疗费用是80元,且都属于合规费用,那报销时需要先自付10元,之后剩余的70元才能进入报销范围。同时,一个自然年度内,如果再在一级医院就医,就不需要再支付起付线啦~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最高能报多少钱?
答:年度最高支付标准为60周岁(不含)以下参保人员为500元、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为700元。
参保人员当年度未达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的,其剩余部分可结转至下年度,计入住院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额度,参保期间可依次结转,中断参保不再结转。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0%。
比如,在某乡镇的一级医院看病,医疗费用总共是100元,其中90元属于合规费用。那能报销的金额为(90-10)*70%=56元,只需要自付100-56=44元。
【责任编辑:王井爱】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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