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转包土地为名骗取8万元承包款,乐东法院判了!

海拔新闻 2023-04-03 17: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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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刘涵婧 莫明彬)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

据了解,范某云欲承包土地种植,经他人介绍认识了王某平。2021年4月4日,王某平带范某云到乐东县佛罗镇白沙桥东南侧现场查看一块土地,并称该土地是其承包的,同时拿出承包合同。事后王某平以把这块地转租给范某云为由,让其预先支付土地承包押金。2021年4月6日,范某云转账给王某平8万元,当天双方签订《承包土地合同》。之后,王某平却未依约向范某云提供土地使用,并以自己实际未承包该土地且已将8万元投资哈密瓜生意亏损为由,一直未将钱款退还给范某云。2022年2月16日,范某云向公安机关报案。

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8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其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利用被害人积极寻找投资项目开展农业生产的需要,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并用于个人挥霍使用,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法官同时提醒,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真实身份和合同标的物的真实性及对方的履约能力,切勿盲目与冲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责任编辑:王井爱】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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