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琼中一宾馆被罚5000元

海拔新闻 2023-03-29 18:30:5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王哲 摄影报道)3月29日,琼中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一宾馆给予五千元处罚,目前该笔罚款已收缴国库。

2月15日,琼中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的金裕宾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存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消防监督人员随即对宾馆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场所限期整改完毕。在2月21日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逾期未整改,仍继续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火灾隐患依然存在。此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针对这一情况,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宾馆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消防救援局《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对该宾馆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大队约谈了宾馆负责人,要求负责人正视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线,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金裕宾馆负责人表示,以后将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对宾馆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宾馆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符月莹】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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