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警察诈骗多人170余万元,获刑13年

海拔新闻 2023-03-27 18:07:2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刘涵婧 韩立佳)男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以帮助办理驾驶证、迁移户口、购买法拍车等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以被告人羊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了解,2020年6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羊某冒充民警身份虚构事实以能够帮助处理危险驾驶案、办理驾驶证及土地证、办理户口迁移以及购买法拍车等名义为由骗取容某、罗某等60余名被害人共计180余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羊某已退还被害人部分钱款。

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民警并虚构各类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7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羊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在综合考量全案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下,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本案中,羊某冒充民警,利用被害人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多次骗取被害人的钱财,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依法应从重处罚。如今,社会上行骗的伎俩五花八门,法官同时提醒,在生活中办事要走正规途径,要提高甄别能力,谨慎处置个人财物,避免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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