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纳入进口水泥采信机构目录管理?海口海关发布提示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鲁启兰 通讯员 高爽)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水泥采信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对进口水泥检验实施采信管理,自2023年3月15日起执行。
《公告》明确,根据进口水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的水泥(HS编码2523290000),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采信机构按照《进口水泥采信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的要求对进口水泥实施检验。实施采信管理后,将原本由海关在口岸环节实施的进口水泥抽样检测工作前推至装运前,此举将大幅加速进口水泥通关。
海口海关温馨提示,检验机构申请纳入进口水泥采信机构目录管理的,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申请。具体申请路径如下: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业务应用——标准版应用——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申请流程详见《“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机构目录管理”事项服务指南》。进口水泥收货人或代理人如需申请检验结果采信,申报时应在“货物属性”栏选择“检验结果需采信”类型申报,在对应货物项号的“产品资质”栏中录入“采信机构代码/检验报告编号”,并在“随附单据”栏上传《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
海口海关统计,今年以来,海南口岸进口水泥8.39万吨。下一步,海口海关将按照《公告》的要求,积极推进进口水泥检验采信管理,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通关速度,支持海南自贸港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王艳艳】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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