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正式投入使用!澄迈县新增17处电子警察设备

澄迈交警 2023-03-11 15:34:31

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澄迈县新增17处电子警察设备

并于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车辆通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在以下17处路段新增设固定式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目前已建设完毕并完成相关审批,决定于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现将相关点位和功能类型通告如下:

新增固定式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点位:

1、青龙路北京外国语学校路口

2、南二环路西与金马大道路口

3、大丰互通马村往金江300米处路口

4、G225与S212交叉路口

5、美伦与南二环路口

6、欣龙路与北二环路口

7、富音路与北二环路口

8、北一环与武亭路口

9、工业大道与欣龙路

10、工业大道与富音路

11、工业大道与北一环

12、欣龙路与北一环

13、南一环与疏港路

14、南一环与玉堂路

15、南一环与富音路

16、工业大道与疏港路路口

17、工业大道与玉堂路路口

本通告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10日

(原标题:重要通告!关于澄迈县新增17处电子警察设备并于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的通告)

【责任编辑:吴安宜】

【内容审核:黎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