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有这些内容和亮点→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徐明锋 摄影报道)3月3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行《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烈飞在发布会上表示,《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有3个方面。
邱烈飞表示,《控制指标》建立了符合海南自贸港产业需求的用地控制指标体系。此次修订《控制指标》,按照我省四大主导产业,参照《海南现代产业体系结构图》进行产业分类和用地分类。原控制指标对部分园区和市县工业用地不做要求,此次修订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则将工业项目细分为31个行业大类设立控制指标,更加完整和细化,更利于操作。
同时,完善了土地出让控制指标要求。在工业项目方面,按节约集约用地的高要求对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年度产值、年度税收以及标准厂房的层数和容积率等指标进行科学设置,并增加产值能耗、科研经费投入强度等推荐性指标,有利于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在非工业项目方面,包括投资强度、年度产值和年度税收3个控制性指标,补充了科研用地和现代物流业控制指标,下调了医疗健康业控制指标,并结合全省四大主导产业和13个自贸港重点园区进行重新分类。区分重点园区内、外分别制定控制指标。
在赋予市县政府和产业园区一定自主权方面,市县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产业项目的“税收指标”或不设置“税收指标”,重大带动作用产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和年度产值2项控制指标,可按照不低于《控制指标》的70%执行;自贸港重点园区可参考《控制指标》自主制定本园区控制指标并报省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备案。
此外,新增了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指导性用地标准。在农业空间方面,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设立农业和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促进农业用地的高效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农业控制指标明确适用于工商资本投资的用地面积限额以上的种植业项目;面积100亩以上的工厂化水产养殖和生猪养殖项目,指标分别为亩均投入、投资强度2个推荐性指标。
在生态空间方面,参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中的自然景观价值,测算并制定了自然资源资产亩均增值标准,着力破解当前生态产品“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的课题。
“考虑到该路径尚处于探索阶段,指标设置为自然资源资产亩均增值推荐性指标,将适用范围设为五指山、白沙、保亭、琼中工商资本投资建设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经营性项目使用的国有非建设用地。”邱烈飞说,通过对原有生活空间(产业项目)用地标准修订,新增农业空间(设施农业)、生态空间用地标准,实现了三大空间用地标准全覆盖。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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