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2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2年度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文昌市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标准数量相对较多,占比达到了60%。
据介绍,截至2022年9月1日,海南省1080家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了7721项标准(其中,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4246项)。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随机抽取73家企业的100项企业标准文本开展技术审查评估。
监督抽查企业标准文本100项,占样本总数4246项的2.4%,完成企业标准监督抽查评价报告100项。其中,评价结果为“符合要求”的16项、“符合要求但存在瑕疵”的59项、“不符合要求”的25项,符合率(含符合要求但存在瑕疵)为75%,不符合率为25%。
从企业标准技术水平评价结果来看,在抽取的100项企业标准中,有25项企业标准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企业标准的合格率达到了75%;从企业标准的地区分布上来看,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琼海市、昌江黎族自治县、屯昌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沙市、五指山市企业标准的优势最为明显,不符合率为0%,儋州市、三亚市的企业标准合格率相对较高,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标准数量占比≤20%,文昌市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标准数量相对较多,占比达到了60%。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存在4大主要问题。有3项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标准引用作废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标准指标也存在参考作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现象,导致标准指标的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有19项企业标准的标准编号和名称不符合规定。(其中有1项标准同时存在企业标准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的标准编号和名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标准电子文本中的标准编号和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标准编号存在差异,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上传的标准为作废的企业标准。
有4项企业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未公开。出现问题的原因是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上传标准pdf电子文本时上传失败,检查单位无法获取标准文本中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来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有59项企业标准存在其他问题(符合要求但存在瑕疵)。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标准文本格式不够规范,引用作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没有按照最新版本GB/T1.1-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标准编写,标准封面、正文中的图表格式、标题存在瑕疵。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督促企业整改存在问题的标准。对25项评估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属地市场监管局应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重新在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对59项评估结论为“符合要求但存在瑕疵”的企业标准,企业属地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通过查询国家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更新和完善企业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指导企业通过技术改进,提升企业标准技术水平,保证企业标准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合理性。
同时,针对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基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企业加强标准化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标准化法》和GB/T1.1-2020针对企业标准的基本规范要求,保证企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制定标准技术指标严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高技术水平的标准。
此外,基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标准化法》《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加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产品标准,督促企业整改。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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