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先心病患儿在定点医院可获补贴进行治疗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吴英艳)2月1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以下简称省妇儿中心)获悉,2023年2月开始,海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项目继续对海南省常住0-36月龄,且通过海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系统诊断的先心患儿,其治疗费用在医保之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最高2万元/人(自付小于2万元的,按实际支出补助),未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最高补助2万元/人,限名额70人。
据了解,海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项目已连续3年将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作为定点治疗单位。2021-2022年,省妇儿中心超额完成任务,该项目共资助近200名先心病儿童,资助金额280万元,约80%的患儿实现了免费治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公益效益,为众多患儿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
除此之外,省妇儿中心还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达成合作协议,设立专项基金救助困难家庭0-14岁罹患先心病的儿童,资助标准依据患儿手术治疗费自付额度,按照0.5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3万元共五档标准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有了这两个公益项目的资助,在省妇儿中心手术的先心病患儿可基本实现免费治疗。
一、 海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项目
1、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海南省常住0-36月龄先心病患儿;
同时有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筛查登记记录;
非海南户籍患儿家庭需提供父母一方连续在海南省缴纳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清单或居住证;
自政策发布起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接受手术治疗并符合以上条件的先心病患儿。
2、申请者需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明复印件(患儿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证复印件,两名监护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非海南户籍患儿家庭需提供父母一方连续在海南省缴纳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清单或居住证;
父母任一方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患儿心脏彩超诊断报告书复印件(诊断机构和治疗机构出具的各一份);
“系统”的个案信息截图(手术治疗后由治疗科室出具)。
3、流程
符合条件并进入手术治疗流程的患者,向手术治疗科室提出申请;
治疗科室初步资格及材料审核,填写《患儿申请补助资格审核表》,提供在“系统”的个案信息截图;
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出院结算时提供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病案首页、出院结算审批表、社保结算清单及前述材料,正常进行出院结算,待相关部门最终审批后通过银行卡打款方式返还补助金额。
二、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项目
详情请咨询省妇儿中心社工部
咨询电话
心胸外科:0898-36699355
心血管内科:18689591620
社工部:0898-36790878
【责任编辑:符月莹】
【内容审核: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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