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7个月,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共被处罚6次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1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今年1月,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这是自去年6月17日以来,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海口、琼海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的第6份罚单。
据悉,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由海南利库投资有限公司等联合出资成立,注册资本5.12亿元,经营场所是海口市龙华区金滨路海垦公园后街B栋4-5层。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6月17日至2023年1月4日,不到7个月时间里,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继对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出6次行政处罚,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6次被罚款合计19.5万元。
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6次被处罚具体情况为:因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2022年6月17日,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3万元。
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琼海中学建设工程项目事故隐患,2022年10月24日,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2.1万元。
因未按规定足额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22年11月3日,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9万元。
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一街的滨海新天地三期(3001地块)项目存在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存在总配电箱未做分路配电标识、笼顶限位器失效、塔吊标准节锈蚀严重、在3#安全通道上方设悬挑卸料平台等安全隐患违规行为。2022年11月10日,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2万元。
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秀英区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3001地块承建滨海新天地三期(3001地块)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大多未与供电系统的零线连接,临时建筑的供电线路也无保护零线。2022年12月19日,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2万元。
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分平台琼海指挥中心及机房改造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2023年1月4日,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责任编辑:吴安宜】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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