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来了!到11月底,海南计划完成262.4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根据省委、省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事项有关要求,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列入了2023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2月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为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事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具体实施,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于近日制定了《海南省2023年为民办实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官网截图
根据方案,实施目标是到2023年11月底,全省完成262.4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范围是以村道中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面交叉口、通行客运班线、通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旅游路线以及人口密集区域人车混行、交通流量大等安全防护较薄弱路段为重点,主要通过增设防护设施和警示设施、完善标志标线、改善平交口、增设错车道和盖板边沟等技术措施,加强村道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管理,改善视距和视线诱导,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实施里程按设计里程计算,具体实施流程及方案制定可参考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指南(试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典型案例》。补助标准是省级补助资金标准为项目总投资的70%;省级补助资金总量不超过5400万元。
在任务分工上,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统筹指导全省2023年为民办实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实施,审核确定2023年为民办实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库,下达项目计划及省级补助资金,并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按期完成2023年为民办实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具体指导、监督各市县实施部门落实2023年为民办实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各项实施要求,初步审核申报项目,配合做好项目库入库工作,并具体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监督和效果评价。
各市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落实配套资金,明确本市县具体实施单位,组织路段排查、摸底和复核,确定实施路段和里程,及时组织并按期完成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节点工作目标,并负责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自评等工作。
项目分阶段实施,2月10日前完成项目部署并确定纳入本次为民办实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具体项目和实施里程。2月10日-10月底为项目实施阶段。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2024年2月底前完成总结。
方案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统筹地方财力,加强要素保障,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精心谋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研究推进,确保2023年为民办实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对接省级财政部门,协调落实省级补助资金专项支持2023年为民办实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各有关市县项目实施单位、省公路管理局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动态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进度缓慢或实施质量较差的,要立即督促整改,限期予以纠正。
方案强调,把为民办实事事项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市县和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将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符月莹】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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