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回家宠物喂养遇难题?上门喂养有隐患?记者海口走访……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郑塞雯 实习生 郑祥俊 摄影报道)年关将至,不少返家的人也踏上了春运返乡的旅途,但是回家前宠物的住宿问题也成了不少养宠人士的麻烦。1月17日至20日,记者走访发现随着春运的到来,宠物店的寄养服务迎来了一波热潮,上门喂养服务很受青睐,但随之带来的一系列安全隐患仍不容小觑。
上门喂养多以口头约定协议
记者打开某二手交易平台搜索全海口市的“宠物上门喂养“相关词条发现,不少用户发表自己可承接上门喂养业务的相关帖子,喂养一次的价格大多是在10元至50元之间,在和各位闲鱼卖家进行沟通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上门喂养的价格会因为卖家住址的远近而有一定的浮动,此外部分项目则需要额外收费。
“往年找自己进行上门喂养的大多都是在外租房的白领居多。”在上门喂养行业中接过多次单的李女士说,因为放假时间并不是很长,所以基本上都是拜托她上门喂养几天。李女士也是一名猫猫爱好者,家里养了两只猫,而且自己是海口本地人,并没有走远门回家的烦恼,所以想上门喂养,赚点零花钱。
当记者问到上门喂养的安全问题时,李女士说:“一般我都会希望顾客家里有个监控摄像头,一是可以实时发现宠物在家的情况,出现情况时也可以及时联系我去处理;二是可以直接通过监控起到监视作用,避免上门喂养时出现的一些纠纷。当然,如果顾客家里没有监控的话,我们也是会在上门时和顾客微信视频电话联系,让业主也让我们放心,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同样一位承接上门喂养服务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大部分上门喂养的卖家家里都有一两只宠物,而宠物生病不仅费钱、费力,宠物也不舒服,所以一定会让双方确认清楚,确保疫苗齐全之后才会接单。
经过记者调查发现,线上平台的宠物喂养服务大多数都是通过口头协议约定,由主人提供备用钥匙或者是提供临时密码来让卖家进行上门服务。如果其中发生财产损失,双方的责任是否将难以进行划分?
春节期间宠物寄养价格上涨,寄养价格是上门喂养的多倍
除了上门喂养,养宠人士们还有另外的方式,即将自己的爱宠送去宠物店或者是宠物医院进行寄养。记者走访海口部分宠物机构以及宠物医院发现,海口的宠物店和宠物机构寄养一天的价格基本都在50-80元之间。
春节时期有几家店在价格上有5元-10元的价格涨幅。位于大英山东二街的一家宠物店店员表示:“原来5公斤以下是50元,8公斤以下60元。”春节期间,店员在柜台显眼处摆放了最新的价格表,寄养猫5公斤以下70元,8公斤以下80元,相较于原先涨了20元。
“一般我们提供的服务就是为猫咪提供猫粮、猫砂,以及每天观察猫咪情况,如果宠物出现疾病我都会通知主人,然后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宠物在寄养中的安全。”在宠物医院工作的王先生表示,今年他所在的宠物医院宠物寄养服务并没有太火爆,算上预定的客人,还多出来两个空的房间供宠物居住。
为了防止狗狗太吵闹导致猫猫应激反应,宠物医院都会把狗屋和猫屋分层来安置,还会把寄养宠物的主人拉到一个微信群里,每天固定时间发宠物的视频和照片,让宠主放心的同时也能缓解宠主对宠物的思念之情。
也有不少养宠人士在宠物寄养和上门喂养方面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家里有两只布偶猫的刘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寄养的话担心猫咪怕生,送寄养怕应激反应,反而对猫咪不好,但让不认识的人上门喂养,又担心财产安全得不到保证,所以在出远门时,我就拜托自己的朋友来家里帮忙喂养宠物猫,事后再向朋友表达感谢。”
根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在2022年中国宠物经济产业规模将达到4936亿元,同比增长25.7%,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达8114亿元。宠物市场经济不断向好的同时,行业内也不断滋生出一些行业乱象。
记者在社交媒体上注意到有网友反应自家宠物在寄养时,因为宠物店照顾不当导致猫咪死亡的案例。
2022年1月5日,浙江杭州的廖女士将两只爱犬寄养在一家“坚果宠物”的宠物店,因为和老板很熟悉,所以就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约定,2月5日却得知爱犬已死了,而老板则表示狗的死亡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2022年7月1日,金毛nano的主人林先生因需要到外地出差,考虑到出差时间长,林先生将他和室友共养的两只猫、两只狗寄养在上海市艺犬堂影视训练寄养基地。可在7月10日深夜,工作人员致电林先生说“Nano失踪了”,经过20天之后才找到nano被多次转移的尸体。
2022年10月9日,湖北省京山市的杜先生将爱犬寄养在京山市温泉街道某宠物店,不料当天下午爱犬不幸死亡。双方在要求赔偿问题上产生分歧,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宠物店店主赔付给杜先生700元。
专家:双方都应该建立书面上的合同
华南农业大学邓百川副教授曾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上门喂养宠物和寄养宠物的问题这方面,主要存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问题,平台方应该使用一定的方法对双方进行约束。此外,应该建立行业标准,规范员工的工作,从而减少上门喂养服务者和主人之间的问题。宠物主应当尽量选择正规的宠物店,并在寄养前与商家签好详细的协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月20日,记者致电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相关问题,畜牧兽医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上门喂养宠物和寄养宠物出现的问题,双方都应该建立书面上的合同,确定双方责任义务,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在出现财产损失后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追责,从而降低财产损失的风险。
律师: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方式明确责任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江雯、陈泽雄律师表示,上门喂养的服务是一方根据自身需求委托他人提供上门喂养等专业服务,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对于这种合同的性质可以界定为承揽合同,适用《民法典》有关承揽合同的规定。
在上门喂养前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对在喂养时发生宠物伤人,宠物丢失、生病或死亡等的责任问题进行明确的划分,以及约定相关的免责条款。其次是明确约定喂养宠物的期间、喂养费用标准及支付时间、方式等。
双方都需要重视书面协议的作用,并且在过程中注重各项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例如喂养过程实时拍照或互相视频通话,或是家中安装监控),无论哪一方的权利受损,都能够更好进行维权。
对于委托人家中的财产有毁损的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财物或人身损失。基于保护各自权益的角度思考,上述提到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但需注意在财物毁损、宠物伤人这两种情况下,存在违约和侵权的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能够使自身权益得到最大化保障的方式予以维权。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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