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省内外12人被罚款共计130万元
海拔新闻
2023-01-19 14:55:4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1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在文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省内外12人开出罚单,罚款共计130万元。
据悉,文昌市抱罗镇抱民村委会何某于2022年9月21日存在利用渗井、渗坑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9月14日存在利用渗坑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1月11日,何某被罚款合计20万元。
因在文昌存在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1月11日,浙江省仙居县横溪镇溪头村沈某金保、浙江省缙云县仙都街道仙源村成某乾、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下洋潘小区潘某庆、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厚仁中街村临石线南路郑某财、文昌市冯坡镇白茅村委会陈某葵等5人分别被罚款10万元;1月17日,文昌市公坡镇公坡村委会苏某民、文昌市公坡镇力群村委会符某盛、浙江省缙云县新碧街道黄碧村村碧川三碧仙路吴某龙等3人分别被罚款10万元。
此外,因在文昌存在利用渗井、渗坑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1月17日,浙江省缙云县七里乡周弄村樊某升被罚款10万元。因在文昌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1月17日,文昌市龙楼镇龙新村委会符某庄被罚款10万元。因在文昌存在利用渗坑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1月17日,文昌市锦山镇罗民村委会韩某光被罚款10万元。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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