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3月1日实施

海拔新闻 2023-01-17 17:32:28
全文播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17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海南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23年3月1日。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规定了池塘和工厂化等封闭式水产养殖尾水的术语和定义、排放分级与水域分类、排放限值、排放要求、监测方法、一般规定、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厂化养殖和池塘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 

【责任编辑:吴安宜】

【内容审核:张美儿】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