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崔坤玄:让特色城市民宿成为彰显海南旅游品味的新名片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摄影报道)近年来,旅游民宿作为新兴的旅游业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旅游民宿与传统酒店在住宿体验上形成了显著的差异,现已发展成为旅游市场消费主体的重要住宿选择之一。
作为旅游民宿产品的两种业态存在形式,城市民宿与乡村民宿同样是共享经济的结晶,然而两者在海南的境遇却大不相同。得益于各级政府近年来对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海南的乡村民宿得到长足进步、未来可期,而城市民宿却进入了尴尬的瓶颈期,存在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
省政协委员崔坤玄指出,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关于民宿的概念和划分标准并未形成统一标准,各地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对民宿管理范围进行划定,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给民宿的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此外,虽然海南省在2021年4月份发布了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网约房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然而截至目前,该意见稿尚未正式发布,由于迟迟未出台城市民宿的法律法规,导致海南的城市民宿变成了合法性存疑的灰色地带,城市民宿发展中出现的扰民现象、安全隐患等问题也得不到有效管理,引导城市民宿健康有序发展已成为当下迫在眉睫的问题。
城市民宿作为海南旅游住宿产品供给市场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起到彰显海南城市品位与格调、弘扬海南本土文化的作用。然而,海南整体的城市民宿发展水平与厦门、上海、浙江等地的城市民宿相比存在代差,鲜有精品。大部分的海南城市民宿品牌内容单一,仅仅是以房屋出租的形式来满足低端市场需求,甚至有一间房就可以开展民宿业务,且大部分城市民宿同质化严重,民宿设计缺乏品味,民宿经营管理人员不专业、服务水平质量差。如此种种都会给游客带去不良的体验感,拉低海南的旅游服务水平。
为此,在政协第八届海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崔坤玄提出建议:
一是将城市民宿纳入海南民宿的管理范围内。行业主管部门应实现制度突破,进一步完善优化《海南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区分城市民宿与乡村民宿划定,针对不同的发展特点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对城市民宿的性质、规模、标准、特点等进行界定;重点明确城市民宿经营资格、开业条件、管理机构、服务内容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对城市民宿经营进行有效的备案、准入、管理制度,把城市民宿纳入管理体系,设置相关达标要求的政策,以保证城市民宿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是实行分级管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治并举。研究制定城市民宿准入的指导性意见,出台便于操作的城市民宿经营备案管理制度,早日将《海南省网约房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颁布实施,将城市民宿纳入相关部门的监管范畴,限制口碑较差、安全隐患多、服务不佳的民宿房源进入市场,并完善住宿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健全城市民宿治安管理、环境保护、卫生监督等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公安、卫生、税收、旅游等相关部门共同治理民宿产业发展。
三是鼓励造就精品,打造标杆民宿。发挥政府在城市民宿的政策扶持,全面加强对城市民宿行业的经营指导、规范管理,确保城市民宿健康持续的向前发展;积极引导各区域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情况,统筹布局城市特色民宿,科学合理编制城市民宿规划,聚焦目标客源市场,建设差异化、个性化、品质化旅游城市民宿产品,鼓励从业者在不断的经营中去造就精品。同时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民宿与当地自然环境和当地特色文化的协调,进一步推动城市资源的利用和重塑,让特色城市民宿成为彰显海南旅游品味的新名片。
【责任编辑:吴安宜】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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