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药店被罚款 事关新冠抗原试剂销售价格……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3日,记者了解到因大幅度提高新冠抗原试剂进销差价率,推动新冠抗原试剂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近期,海南益寿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被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益寿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位于文昌市文城镇和平南路16号后101房,于12月7日前销售的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冠抗原试剂(20人份/盒)购进价(配送价)184元/盒,销售价300元/盒(会员价)至320元/盒,进销差价率最高为73.91%。
12月5日,海南益寿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新购进中元汇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600袋新冠抗原试剂(1人份/袋),购进价(配送价)2.8元/袋和销售价5元/袋、6元/袋,进销差价率分别为78.57%和114.28%。其中,6元/袋共销售127袋。
12月9日,海南益寿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新购进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盒新冠抗原试剂(20人份/盒),购进价(配送价)50元/盒和销售价120元/盒,进销差价率为140%。
经查实,海南益寿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大幅提高新冠抗原试剂进销差价率,推动新冠抗原试剂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经测算,海南益寿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多收价款为95.87元。
据悉,针对海南益寿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存在大幅度提高新冠抗原试剂进销差价率,推动新冠抗原试剂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2022年12月29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海南益寿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海南益寿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昌石玉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5.87元、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287.61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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