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医美分会:阳了禁止做医美!
近日,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发布了针对全国各医疗美容机构及所有从业人员在新冠疫情期间整形美容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就美容整形风险管控提供了参考意见,现小编将其整理如下:
一、新冠阳性以及正在康复中的患者禁止实施任何医美项目。
二、新冠转阴康复早期(4 周内)患者,慎重实施中小医美项目,原则上禁止开展全麻手术项目。要严格做好相关术前检查,包括:1.血常规;2.凝血四项;3.术前四项;4 心电图;5.心功能检测:a 肌钙蛋白(TNI);b.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6.胸部 CT(对自觉心慌气短者术前必查)。
三、新冠转阴康复(4 周后)自我感觉良好,术前检查正常者可考虑做全麻手术。
四、肉毒毒素注射的疼痛及过敏风险增加。新冠感染后机体免疫系统紊乱,处于高敏状态,增加了肉毒毒素注射时疼痛及过敏的风险。建议:1.康复 4 周以上实施注射;2.注射前进行皮试。
五、玻尿酸等注射充填疼痛及过敏风险增加、吸收加速。新冠感染后机体免疫系统紊乱,处于高敏状态,增加了玻尿酸等注射时疼痛及过敏的风险。由于发烧新陈代谢加速,会加快注射物吸收。建议:1.康复 4 周以上实施注射; 2.对有抗原性的填充剂在注射前进行皮试。
六、新冠阳性或康复中的患者禁止做激光抗衰及治疗操作。建议转阴康复 2 周后体检正常,经医生评估,可实施无创治疗,转阴康复 4 周后体检正常,经医生评估,可实施有创治疗。
七、治疗前/术前做好风险告知。任何整形美容治疗/手术前均需详细询问病史,在新冠病毒感染3 个月内实施的整形美容治疗和手术,可能存在与健康人相比更加未知的医疗风险,建议签署“新冠感染后治疗/手术风险告知书”,对可能发生的治疗/手术风险以及不良后果充分告知,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八、加强随访和观察。对于新冠病毒感染 3 个月内实施的整形美容治疗和手术,须加强更加密切的随访和观察。
(原标题: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发布了对新冠期间整形美容医疗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符月莹】
【内容审核:黎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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