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乐东县纪委监委 2022-12-31 09:19:04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变异回潮,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省公路管理局乐东公路分局路政股原股长邢达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邢达勇在担任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乐东公路分局路政股股长期间,负责管理我县公路污染清理等工作。山荣砂场工作人员符某某为处理好与邢达勇的关系,以便造成路面污染时,希望邢达勇予以关照放行。为此,2017年中秋节期间,符某某送给邢达勇一盒佳宁娜月饼、两条硬盒中华牌香烟;2018年春节期间,符某某送给邢达勇3000元人民币。2022年10月26日,邢达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乐东县利国镇冲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田夫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3月,北京千菩文化教育集团股东唐某某拟租赁利国镇望楼小学校址申办民办学校,并经人介绍认识有申办学校经验的符田夫,请求符田夫帮忙申办学校事宜。2019年6月至7月,符田夫在北京接受唐某某提供的宴请和旅游支出共计10.958万元。2020年1月,符田夫女儿举办婚礼时,收受唐某某赠送的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金3万元和黄金项链一条。2022年6月22日,符田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反映出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反弹回潮的隐患犹存。少数党员干部仍把中央三令五申当“耳边风”,视纪律规矩为“稻草人”,不收敛、不知止,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最终败坏党员干部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岁末年初是国人走亲访友、迎来客往的集中期,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严守纪律,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观望心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清醒认识到一顿饭、一瓶酒就是从违纪到破法的“第一道关口”,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严防“温水煮青蛙”,时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立标杆、作表率,自觉筑牢拒腐防变作风防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扛紧扛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为推动清廉自贸港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以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顽瘴痼疾。聚焦购物卡、礼品券等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对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原标题:乐东: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符月莹】

【内容审核:黎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