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500万元!海南出台措施,促进生物医药合同研究组织发展

海拔新闻 2022-12-30 20:15:5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3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1部门近期联合出台《海南省促进生物医药合同研究组织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借助生物医药合同研究组织(以下简称“CRO”)在药械研发及临床研究等方面专业化和高效性整合资源优势,加快产品上市进度,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若干措施》全文主要包括鼓励CRO落户以及支持其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合作,开展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和上市后再评价等9条措施,涵盖生物医药链条全环节,为吸引CRO落户及促进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药物研发临床前研究(GLP)、临床研究(GCP)机构、药械持有人(注册人)、生产企业等各环节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促使形成良性循环。

9条措施具体为:

一、鼓励CRO落户海南。对新建(扩建)CRO机构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二、鼓励CRO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合作,开展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和上市后再评价。对CRO为企事业(与其无投资关系)提供服务的,年度服务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度服务金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三、对在海南开展临床研究获得批准文号、增加适应症和适用人群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进入医保目录的,可以“随批随进”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医疗机构直接使用。

四、对调剂使用的中药医院制剂,符合条件的纳入海南省医保报销。

五、支持建立区域医疗数据及伦理中心。充分发挥CRO机构在数据搜集、整理方面优势,依托“三医联动一张网”项目中形成的数据中台能力,建立区域医疗数据中心、伦理中心等,为临床研究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六、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支持建设省级医学研究临床中心。在公立医院内部绩效分配时加大向临床研究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经备案的临床研究机构要逐步加大临床研究床位数的比例,至2025年达到10%左右。对认定的临床研究床位数,不计入医疗机构总病床管理,不列入病床效益、周转率和使用率考核。

七、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真实世界研究。探索将真实世界研究作为参与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的依据。对在真实世界研究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医务人员,允许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八、强化临床研究人才保障。支持海南省内高等院校开设药物筛选、临床试验与监查、数据管理与分析、市场推广等与 CRO 相关的专业。鼓励与省外医药院校联合办学,培养复合型药学人才,为CRO 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鼓励医疗机构引进具有临床研究经验的人才,吸引省外临床研究人才通过交流等方式在海南临床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工作。

九、支持为临床研究提供保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为参加临床试验的志愿者、患者提供保险保障。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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