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退热类药品可拆零销售,单人单次购买一般不超过3天用量!

海拔新闻 2022-12-21 21:00:4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21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新冠肺炎治疗药品拆零销售工作。

通知指出,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类药品,在药品零售环节可以拆零销售。药品零售企业根据群众治疗用药需求,指导合理购买。上述药品单人单次购买一般不超过3天用量。药品零售企业应落实药品零售环节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做好药品拆零销售工作。药品零售企业应充分发挥药学服务作用,加强科学用药指导,引导群众购买相同疗效药品。

通知强调,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力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和社会责任,综合执法局要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药品零售环节的质量监管。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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