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起,海口公交专用道4个示范路段将开通管理使用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辉)12月2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获悉,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挤,提高公交出行效率,方便市民快速出行,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12月22日,海口市将开通海口公交专用道4个示范路段的管理使用。
据了解,以上路段公交专用道开通管理使用后,拟设置实行过渡期一个月,过渡期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涉及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违章,不做实质处罚,发送警告提醒;但对态度恶劣、屡次违规者将给予处罚。过渡期后,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一、实施管理的公交专用道示范路段:
(一)海甸五西路-龙昆南路段(世纪大桥路段除外):海甸五西路(人民大道至甸昆路)、甸昆路、龙昆北路(南大桥路段除外)、龙昆南路(南大桥路段除外至海口东站);
(二)南海大道路段(龙昆南路至豪苑路口);
(三)海府路-海秀路-海港路段(海府路五公祠至海港路);
(四)滨海大道路段(海港路至万绿园)。
二、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为:
7:00-9:00和17:30-19:30两个时间段(节假日除外)。
三、公交专用道使用规定:
(一)参加运营的公交车辆、校车优先使用公交专用道,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7座以上车辆及巡游出租车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二)其他车辆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间段内不得驶入公交专用道;
(三)遇有交通管制、交通事故或堵塞等特殊情况时,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四)公交专用道内的“过渡段”允许其他车辆借道通行,禁止任何车辆停留。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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