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婴幼儿照护、居家养老……11部门联合发文部署这件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看要点梳理↓
到2023年底,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的社区家政网点服务能力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国家政服务网点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25年,全国基本实现社区家政服务能力全覆盖,推动家政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加,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
推动家政服务网点进社区
各地在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的方式,为家政服务网点预留空间,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家政网点租赁费用。
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缴纳沿用居民价格。
推动家政企业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点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减免租赁费用,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共享共用共管。
将家政融入智慧社区建设,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信息平台上,对接社区居民家政服务需求,根据不同人群结构社区的需求,有针对性提供具有社区特点的菜单式家政服务产品。
支持家政企业与社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合作,在团购平台上开通销售渠道。
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
各地可采取整体签署协议的方式,推动家政企业以连锁形式在社区设立服务网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家政社区服务网点装修、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等进行专项补助。
推动家政培训进社区
支持家政企业利用社区共享办公、培训空间,定期开展讲座、培训等活动。
家政企业要探索建立“菜单式培训+社区场景化实训”的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模式。
社区可联系有关单位针对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和社区失业、退休等人员,设计菜单式家政培训课程,以“大篷车”形式送培训上门,对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支持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与社区开展校区联动,有机结合“居民需求+社区资源+院校专业优势”,组织党员师生开展社区家政志愿培训等活动。
政府部门要支持工青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家政培训进社区”等活动,并按规定进行补贴,引导家政培训向社区下沉。
挖掘家政社区就业潜力
推动社区对辖区内未就业人员进行摸底,支持家政企业吸纳社区未就业人员,可通过分时段灵活服务等模式,实现“家门口”就业。
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帮助愿意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直达社区服务网点就业,鼓励所在社区统一解决住宿问题。
鼓励龙头家政企业以合伙人加盟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开办线上或线下的“社区家政小店”,担任“店主”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各地“双创”优惠政策。
创新家政进社区的服务供给
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机构合作,大力发展符合社区家庭需求的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家政企业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大力发展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其中的适老化改造项目。
鼓励有条件地区的家政企业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鼓励家政企业依法开办社区长者饭堂。
支持取得餐饮配送服务资质的家政企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多样化的上门送餐服务。
探索家政服务人员轮班制度,引导家政企业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
创新家政进社区的供应链
做强家政企业“中央工厂”模式。支持品牌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采取“政府+龙头企业+社区”模式,全面打造“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产品团购”家政进社区的全链条服务。
鼓励街道、社区开展家政服务需求调查研判,形成居民家政服务需求清单,引导家政企业按需制定服务供给菜单。
各省(区、市)原则上每年推动1家以上家政企业入选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
鼓励产教融合型企业为社区居民培养高素质的家政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
建立家政服务国家标准体系,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以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为基础,推广使用家政上门服务证(家政服务码等),引导社区家政服务人员100%持证上门。
支持家政企业与制造业等企业合作,联合推出适合社区需求的家庭新产品、新服务、新消费。
(原标题:事关婴幼儿照护、居家养老……11部门联合发文部署这件事→)
【责任编辑:王艳艳】
【内容审核:黎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