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保障我省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刻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本地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单位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带队开展检查督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抓牢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汲取火灾教训,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肃查处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动火作业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宿舍区用电安全管理,严肃查处宿舍区内使用明火取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等问题。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施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三、强化工作部署,做好节前停工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各地要认真部署项目春节前停工及春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管控措施。一是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春节停工前要做好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和停工交底工作,并向安全监督机构书面报告,要做好春节停工期间工地现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现场。二是工程节后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签署同意复工意见;施工企业在复工前要对所有项目人员尤其是新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在上岗前做好交底。三是对节后复工项目,各地要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人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
四、盯紧重点环节,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各地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督促和组织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突出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及审查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未按规定验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挂牌督办、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实施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等处理。二是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坠、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薄弱环节,督促企业、项目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班前技术交底,深入开展施工安全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突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企业、项目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总监、专监等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人员不到岗、不履职行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严厉打击一线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行为。
五、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临近年底,各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提前做好谋划,充分准备,合理安排工序,确保年终岁尾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控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及节日放假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届时,省住建厅将适时对部分市县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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