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获利4万元,一人被判2年!

海拔新闻 2022-12-09 22:21:0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12月1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通过科技法庭远程提讯设备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该案由分管刑事副院长蔡文法官主审。

经审理查明,2021年上半年,杨某通过其朋友“阿二”介绍,明知他人需要转账的款项系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所得,仍提供本人银行卡以及发展下线为其提供非法转账等帮助(俗称“跑分”),从中获取非法利益。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期间,杨某提供本人名下多张银行卡给他人“跑分”,金额共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杨某发展了王某、黄某等下线提供银行卡进行“跑分”,从中获取提成,共计获利4万元。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以及被告人杨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当庭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予以追缴;扣押在案手机1部,依法予以处置,折抵罚金。

近几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愈演愈烈,随之伴随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亦呈上升趋势。法官提示广大社会公众,切莫为了蝇头小利,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团伙的“防弹衣”或“炮灰”,痛失美好人生。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李文君】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