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三举措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张艺 摄影报道)12月9日,海南省“以案释法”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郑勇表示,以案释法工作是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和重要延伸。如何全面深入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南中的重要作用,一直是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关注的焦点。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以案说法”的工作要求,省司法厅首次在全省开展“以案释法”十大优秀文字和视频案例评选活动,系统梳理了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展示了法治海南建设成果。
郑勇表示,省司法厅下一步将不断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以制度为基,推动“以案释法”规范开展。及时总结“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宣传宣讲、考评考核、协商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内容,列为年度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固定议题,并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每年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宣传宣讲活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以媒体为介,搭建“以案释法”平台。利用此次入选的文字、视频案例为蓝本,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利用电视栏目、报纸等宣传平台,借助“海南司法行政”“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用鲜活的法治故事释法明理,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使新媒体成为以案释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途径。
三是以宣传为主,创新“以案释法”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建以案释法宣讲团,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课堂、集中学法等形式,组织开展“百案百场”“百案释法”宣传活动,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省每年宣讲不少于100场次,司法、执法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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