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条”出台!海南: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 吴英艳 摄影报道)12月8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第八十一场)在海口举行。“新十条”出台,哪些方面需进一步强化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海南省卫健委疾控处副处长邱丽在会上进行解答。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落实高风险区“快解快封”。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通过流调精准判定风险区域,进一步减少封控人员数量。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更不能随意采取“静默”管理。
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有关要求,发现感染者后,尽快划定高风险区、排查管控风险人员,及时阻断社区传播,做到“快封快解”。如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如封控后高风险区发现的新增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理阳性人员的同住人员、密切接触者或其同住人员,经评估后无家庭外的社区传播风险,不影响高风险区的解封时间。
二是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日常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上班;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以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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