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设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学校

海南日报 2022-11-28 00:12:05

为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省教育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日前联合印发《海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学校。

《方案》明确,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将从2022年11月持续至2025年。2022年至2025年,全省每年创建不少于25所“海南省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学校”(以下简称“标准化学校”),力争到2025年创建全省省级标准化学校达到100所以上。

据了解,省级标准化学校申报条件包括:已被评为市县级标准化学校;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两年内未受到消防救援机构的行政处罚,连续三年以上未有影响火灾事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体系文件、档案记录等基本符合《海南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获得省消防救援总队以上消防救援机构通报表彰的,评估时将优先考虑。

《方案》还对监督管理与退出机制作出具体安排。当地标准化创建办应对授予标准化学校的单位加强监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标准化创建办予以撤销并收回牌匾:2次(含2次)以上未及时完成省标准化创建办或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的;被消防救援机构立案查处或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被撤销的单位,若再次参评,需严格按照申报的基本条件重新申报,审核合格恢复标准化学校。

为鼓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标准化管理学校创建工作,我省将把各市县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列为当地市县政府履职教育职责评价和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项目之一;将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中学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列为该校领导班子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同时,为确保标准化管理学校创建工作高效顺利开展,首次评估未通过的建设单位,半年内必须向省标准化创建办提交整改报告,经确认整改完成后,第二年方可重新申报。

(原标题:海南将建设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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