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屯昌公布2022年禁塑执法工作典型案例,这些市场主体被罚

海拔新闻 2022-11-26 22:17:5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6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已办结的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共计4起,屯昌鸿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屯昌屯城裕兴茶荘、屯昌屯城琼源商行、屯昌屯城旺天副食店分别被罚款,罚款合计8万元。

屯昌鸿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7月14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屯昌农博城农贸市场开展禁塑突击执法检查时,发现屯昌农博城农贸市场内有部分摊贩正在使用、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农博城农贸市场摊贩使用、提供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长期处于持续状态,农博城农贸市场开办者屯昌鸿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其管理义务采取有效手段加以制止。

屯昌鸿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制止场内经营者使用、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且未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屯昌鸿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屯昌屯城裕兴茶荘被罚款4万元

9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到屯昌县屯城镇水口路63号的屯昌屯城裕兴茶荘进行禁塑检查,发现屯昌屯城裕兴茶荘仓库储存着共1295箱(袋)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因屯昌屯城裕兴茶荘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屯昌屯城裕兴茶荘作出罚款4万元、没收储存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政处罚。

屯昌屯城琼源商行被罚款2万元

7月20日,根据市民举报投诉,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监所到屯昌屯城琼源商行进行禁塑检查,执法人员在屯昌屯城琼源商行二楼、三楼发现该店储存着一批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包括杯、碗、袋等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共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2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6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背心式)9箱、一次不可降解性塑料袋(购物袋)3袋。

因屯昌屯城琼源商行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屯昌屯城琼源商行作出罚款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713.6元、没收储存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政处罚。

屯昌屯城旺天副食店被罚款1万元

8月12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屯城镇开展禁塑检查,检查至屯昌屯城旺天副食店时,执法人员发现屯昌屯城旺天副食店一楼店面有一次性不可降解背心式保鲜袋供提供、使用,随后执法人员在屯昌屯城旺天副食店二楼仓库发现该店储存着一批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塑料袋、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碗),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共有6箱好日子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77斤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3卷一次性不可降解背心式保鲜袋。

因屯昌屯城旺天副食店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屯昌屯城旺天副食店作出罚款1万元、没收储存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艳艳】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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