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43万余元!保亭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龙某受审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莫掬岚)11月22日下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保亭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龙某犯受贿罪一案。该案采取线上开庭审理,保亭法院院长严家亮担任审判长。县纪委监委、县资规局、县交通局等部门70多名干部受邀旁听庭审。
据了解,2011年至2021年,龙某利用担任保亭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卢某伟、林某章等11名工程老板在工程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11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3万余元,并用于购买房产、轿车和日常生活开销。
庭审中,龙某当庭认罪认罚、忏悔。由于该案案情复杂,保亭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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