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分立民办学校,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被没收27.888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在陵水擅自分立民办学校,近日,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被责令停止招生、没收违法所得27.888万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在未报审批机关批准的情况下,超出办学许可范围,于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擅自在陵水县设立分校招生并开展办学活动。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违法开办的“基础记忆力”培训班共计招收57名学生(其中1名学生事先已退款),收取每名学生费用4980元,共计收取56名学生报名费用278880元,且在2021年6月6日至2021年7月17日期间开班上课13次/人(每次2节课时,不包含部分请假缺课学生)。
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过程中,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未主动供述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材料和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在该局发出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的通知后,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未将应退费用退还给学生家长,也未与学生家长联系退款事宜。
据悉,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琼海市嘉积镇兴海中路(何贤明宅)。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擅自分立民办学校,违法所得为278880元。11月15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停止招生,并对琼海翰林学堂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7888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井爱】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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