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调整省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来(返)文昌市人员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1月15日23时起,对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一、对7日内有新疆,青海,内蒙古,重庆,黑龙江绥化,北京、河北,河南郑州,山东菏泽,甘肃兰州,四川广元、成都,山西大同、忻州,湖北武汉,湖南株洲,云南红河、德宏,广东广州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管理期限自离开相关城市(地区)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天津宁河区,西藏,黑龙江哈尔滨,山东青岛、枣庄,山西太原、阳泉、运城、晋中,陕西安康、西安,甘肃庆阳、陇南,湖北黄冈,安徽淮北,河南巩义、安阳、漯河、信阳,江苏连云港,浙江宁波,湖南长沙、邵阳、永州、怀化,福建福州,云南昭通,广东汕头、佛山、梅州、深圳、茂名、清远及东莞,四川绵阳、南充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抵文昌市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住宿宾馆、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琼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管理期限自离开相关城市(地区)之日开始算,不足5天的填平补齐。
三、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抵文昌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在落实“落地检”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四、倡导所有来(返)文昌市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五、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如现行防疫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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