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曝光3个非法营运典型案例

海拔新闻 2022-11-11 21:35:1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实习记者 周均 )11月1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获悉,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在三亚市凤凰机场、动车站等区域查处多起违法行为,包括网约车司机线下揽客、出租车司机不服从调度违规揽客和租赁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等违规行为。2022年来查处18起非法运营行为。

据了解,2022年10月1日以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办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案件24件,查处车辆非法营运案件18起,从案件发生地来分,涉及三亚市凤凰机场区域案件9起,动车站区域案件6起,海棠湾免税城区域案件3起。

三起非法运营案例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2022年10月17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张某某驾驶BD23XXX传祺小型轿车(5座)在三亚市凤凰机场国际航站楼出口主动招揽搭载2名乘,2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当事司机主动招揽乘乘车,双方商定乘车费用120元,到达目的地后收取车费,目的地为半山半岛,经查实,BD23XXX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当场也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运输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参照《海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拟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涉及三亚市凤凰机场区域同类案件一共9起。

2022年11月3日20时许,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海棠湾免税城停车场查处一起网约车非法线下揽行为,当事人朱某某驾驶BD457XX小轿车在海棠湾国际免税城非法招揽搭载2名乘,经查实,当事司机主动招揽乘乘车,双方商定乘车费用70元,目的地为三亚市荔枝沟区域,BD457XX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当场也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运输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参照《海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此案拟处罚款5000元,涉及海棠湾免税城区域案件共有3起。

2022年10月26日11时,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三亚市动车站进行执法巡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符某某驾驶BD08XXX威尔马斯特小轿车在三亚动车站停车场上,2名执法人员向现场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实,当事人符某某驾驶的BD08XXX车辆非法招揽乘坐车,双方谈好的车费为50元,目的地到三亚市理工学院,未通过网络平台下单。经检查,BD08XXX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符某某没有《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当场也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运输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参照《海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拟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涉及动车站区域同类案件共有6起。

【责任编辑:吴安宜】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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